Sunday, 4 October 2009
发表 Sunday, 4 October 2009, 11:32 PM, 分类: 教你做商业知识
知识产权觉醒续加强最近“商标”,“权利”等字眼,常出现在报张上。
先有国际连锁快餐店“巨无霸”店麦当劳(麦当劳),跟本地印度小餐馆麦柯一场8年争夺战; 再来是由旅游部长拿督黄燕燕医生建议把传统美食专利化掀起的风波。
“商标”(商标)对许多商家及消费人来说,是即熟悉又模糊的名词,似懂非懂。
商家如何通过“商标”保护本身产品,防止假冒,保护公司声誉,增加销售利润?
消费人要如何辨别商标及产品品质,做个精明消费人?
商标即是一个商业标志,它可以使人识别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不仅保障一家公司产品的权利,还可以增加公司收入及作为公司的资产。 一些跨国企业的商标价值高达数百亿美元,包括可口可乐(Coca-Cola)、微软(Microsoft)、诺基亚(Nokia)、耐克(Nike)、雅虎(Yahoo),全球最贵的商标是谷歌(Google),高达664亿美元(2324亿令吉)。 在马来西亚,最贵的商标是马银行(Maybank),一个招牌值得93亿令吉。 其他还包括大众银行(Public Bank)、云顶(Genting)、Astro、马石油(Petronas)及丰隆银行(Hong Leong Bank),商标价值数十亿令吉。 单看这些天文数字的商标价值,就知道商标对一家企业有多么重要。只是商标价值就足以兴建一座机场或一座城市。 要建立商标价值,首先是进行注册。 吴亨利(Henry Goh)知识产权事务所董事经理吴美玲对《中国报》说,国内商标注册逐年增加,每年以双位数字速度成长。 这反映了国内的知识产权觉醒水平已在加强中。 衰退期注册增 “即使去年10月至今年面对全球经济萎缩冲击,商标注册数目却没有因此减低,反而取得增长,比业者预测的成长更高。” 她说,商标可以让消费人分辨不同公司的产品类别,也可协助商家提高产品竞争力及建立品牌。 “商标还可以出售、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赚取回酬,如果是国际品牌,回酬更丰厚。” 她说,之前申请注册商标要等上10年或8年时间,现在政府加快步伐,一般上1至2年时间就能完成注册。 她指出,已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10年,之后需要更新,每10年更新一次。
经济不好更要保护产权
全球金融危机不影响从事知识产权注册事务的业务,此行业去年取得双位数字成长。 吴美玲说,尽管去年底暴发全球金融危机,全球经济走下波,与经济表现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注册事务,反而更加蓬勃发展。 “原因是经济不好,商家更加需要保护产品,以免品牌纠纷需额外花费打官司。” 她说,今年首7个月,知识产权注册事务的营业额成长比预期高出许多,也比去年同期高。 “另一方面,也因为政府积极推广及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让商家了解保护产品商标的重要性。” 每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政府主办多项推广活动。 吴美玲指出,该事务所每年都举办几次讲说会,邀请商界人士出席,讲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权、工业设计专利等课题。 该公司将于10月1日(周四)于吉隆坡燕美路银行公会大厦(AMODA)21楼,举办“知识产权醒觉讲说会”,由早上9时至中午12时,每人收费50令吉。
申请商标大马超越外国
今年首7个月,本地申请注册商标的大马品牌已超越外国品牌,反映大马人已开始认知保护商标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吴美玲指出,以前大多数是外国品牌,最近大马品牌已迎头赶上。 她说,今年首7个月,申请注册商标的大马品牌共7140个,外国品牌6206个;同期,成功注册的大马品牌共2949个,外国品牌5239个。 “今年申请注册的大马品牌首次超越外国品牌。” 吴美玲说,至于今年首7个月成功获得注册的大马商标少于外国商标,是因为注册商标是在去年或前年提出申请。 在过去数十年,申请注册商标的外国品牌一直超越大马品牌。 “2008年共有2万6034个品牌申请注册,大马品牌占1万2562个或48%,外国品牌1万3472个或52%;获得注册的商标共2万7847个,大马商标占9049个或32.5%,外国商标占1万8798个或67.5%。”
注册防抄袭
注册商标的好处,是防止日后遭他人抄袭自己的品牌。 吴美玲指出,品牌需要靠商家推广及宣传,一些著名品牌必须花费巨额投资及宣传费来维持知名度,因此越早注册为商标越好,以保护产品价值。 “现在很多商家看到注册商标的价值,譬如要招商入股,也需先将产品品牌注册成商标,才能说服对方投资在你的公司。” 他举例,申请注册商标的费用是250令吉,由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属下的知识产权组负责批核及监管。 “寻求代理申请的费用是2000至3000令吉,代理提供专业意见及咨询服务,包括查询商标资料库,如果顾客申请的商标与现有已注册商标太接近,代理会建议顾客修改商标图案或字眼,以免日后引发商标纠纷,必须花费更大财力与劳力去打官司。”
小知识
商标(Trade Mark): 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可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和颜色设计。 专利权(Patent Right): 是发明人、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成果,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专利权是有期限,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 工业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 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之专用权。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之结合,所做出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包括专利权、商标、工业设计专利及著作权,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务中所用的标志、名称和图像。
◆案例一
咖喱vs汉堡包≠无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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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餐店“巨无霸”麦当劳(左图)与本地印度餐馆McCurry(右图)的一场官司案,反映出商标对一家企业价值的重要性。 |
全球快餐连锁店“巨无霸”麦当劳(McDonald),于2001年入禀高庭,起诉本地一对印度夫妇经营的小餐馆“McCurry”,指它冒用其注册商标“Mc”字眼。 今年4月27日,上诉庭裁决“McCurry”餐馆上诉得直,获准继续使用被指侵犯麦当劳商标专利权的“Mc”字缩写。过后联邦法院也维持上诉庭判决。 吴亨利知识产权事务所商标代理及法律顾问林永良认为,麦当劳在这起宗司案最终败诉,最大关键是麦当劳的商标是“McDonald”,并没有特别注册“Mc”这两个字。 “况且印度餐馆并不是连锁快餐店,也不卖汉堡包和炸薯条,卖的是印度咖喱鸡、咖喱鱼头等,两者业务没有冲突。” 他说,消费人不会因“McCurry”的“Mc”缩写与“McDonald”互相混淆。
◆案例二 地缘知名度决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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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吉兰丹经营超过半世纪的tamin牌酱油,已是当地人耳熟能详的品牌,即使没有注册商标,也受到普通法的保护。 |
1951年起源于吉兰丹、经营超过半世纪的“tamin”牌酱油,由于品牌没有注册成商标,后遭另一家公司申请注册“tamin”商标,卖的是sirap马来饮品。 两者因商标问题而互打官司,法庭最终判“tamin”牌酱油胜诉。 林永良指出,虽然“tamin”酱油没有注册商标,但是,法庭考虑到“tamin”酱油是“tamin”品牌的最先使用者。 “tamin”牌在吉兰丹拥有悠久历史,品牌印象早已深入民心,即使后来有人注册“tamin”商标,也形成侵犯之前使用者的品牌。 他说,就如远近驰名的怡保白咖啡,也有它本身的地缘性知名度,即使没有正式注册商标,也获得普通法的保护。
◆案例三 小麦不联想超市
1986年开始经营的大马面包店Meidi-Ya,和日本Meidi-Ya超级市场官司案中,后者起诉前者侵犯商标。法庭判大马Meidi-Ya面包店胜诉。
林永良说,大马Meidi-Ya面包店的商标背景是小麦,消费者不会把大马面包店,误以为是日本Meidi-Ya超级市场分店,况且大马Meidi-Ya只卖面包
。
◆案例四 价格差远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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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士著名服装名牌Ermenegildo Zegna(左图),一件衣服售价550令吉;本地Emmer Zecna(右图)的衣服只卖59令吉。 |
瑞士著名名牌服装品牌“Ermenegildo Zegna”起诉大马服装品牌“Emmer Zecna”,指后者侵犯商标。法庭判后者赢。
林永良说,两者之间很容易让消费者混淆是属于同一个品牌,两者也是销售服装。
但法庭考虑到前者是属于国际名牌,后者只卖普通服装,价钱相差甚大,虽然单看商标会混淆,但消费人并不会进错服装店。
消费人能清楚分辨“Ermenegildo Zegna”名牌服装,与“Emmer Zecna”服装的差别与价格差距。
◆案例五
A字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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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的商标是新传媒,下面是Astroo,两者在视觉上相似,但在听觉上,消费群很容易分辨两者之差别。 |
大马首要卫星电视服务公司Astro在新加坡申请注册商标,遭到新加坡新传媒新闻私人有限公司(MediaCorp News)反对,理由是两者的“A”字母商标太接近。 然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认为两者商标有区别,批准Astro商标注册。 新传媒不服,于是告上法庭。新加坡高庭判决Astro胜诉,支持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的决定。 林永良指出,Astro商标在视觉上虽然近似新传媒的商标,但在听觉上却相异,不可能在消费群中引起混淆。 他说,法庭认为消费群具有辨别能力,尤其是在选择服务提供者,来为他们处理宣传事务和企业信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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